期货实物交易(期货有实物)主要是指为期货合约买方或卖方提供权利的实物交易。期货实物交易(期货有实物)为了保证市场流动性,避免在期货合约到期前造成实物交割。一般情况下,期货实物交割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持有的期货合约的名称必须是该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标的物,否则就可能无法进行实物交割。
二是交割时必须办理交割手续。
三是投资者须交纳交易所规定的仓储费和保险费,然后在相应的交易所办理交割手续。
四是买方须在最后交易日前3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交纳下列文件:
(一)批准意向或意向的客户在交割月份以前将其所持有的期货合约按时履约。
(二)期货交易的卖方称为客户,客户在期货交易中买卖期货合约的,必须通过期货交易所的结算部门办理交割手续。
(三)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是委托经纪会员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客户的保证金账户。
六是中国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