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合约与期货的异同(远期合约与期货交易的异同)
交易量不同,远期交易品种(远期交易合约与期货交易的异同)对商品的供求关系的影响不同。远期交易的标的物是商品,价格也不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远期交易的对象是商品合约,两者之间不存在交易量和交易价格的短期因素。远期交易的对象是商品所有权。也就是说远期交易的对象是商品本身,远期交易的对象是某种商品。
当然期货远期交易的这些词语是基本上固定不变的,这里包括标的物价格波动的风险。
从远期交易的情况看,远期交易合同到期时,双方合约都必须履约,不能产生任何现金流的损失,这就给远期交易带来了便利,远期交易会带来期货交易的产生。当合约到期时,双方就会实现选择在不同的地方交货的目的。
期货合约的标的物主要是商品的质量标准,也就是实际上是一个标准。每个标准化合约,都有一个最低价,或者说有一个最高价,同时存在着一个价格。这样,就使得买卖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合同,每一个都会有一方的履约,这就使得远期交易变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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