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推出日期(股指期货的推出)
中国发布关于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
经中国批准,自2020年8月10日交易时(即8月29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包括股指期货在内的金融期货合约月份持仓限额、持仓限额、大户报告、强行平仓等风控指标、交易保证金、手续费标准等事项进行调整,自2020年8月11日起实施。
对于个别合约,若不及时调整,将被交易所强行平仓,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股指期货结算价是根据交易所制定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会员及客户进行结算及交割的基准价作如下调整:
上一篇